宏興會計記帳士事務所-中壢會計,中壢記帳,平鎮會計,平鎮記帳,桃園會計記帳,楊梅會計記帳,新屋會計記帳,公司行號設立 宏興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桃園、中壢、平鎮、新屋、楊梅、觀音、龍潭、台北、新北、新竹
會計記帳、公司設立、行號設立

會計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證書會計記帳士合格證書會計記帳士合格證書

宏興會計記帳士事務所簡介
『宏興會計記帳士事務所』,自民國82年在桃園中壢設立後,本著誠實及信用、親切與熱忱,為客戶提供專業的帳務處理、會計記帳、稅務申報、公司設立、行號設立、稅務諮詢等優質的服務。

民國82年 李美珠小姐於桃園市中壢區白馬莊設立『宏興會計事務所』
民國95年 史亞凡小姐通過記帳士考試,取得記帳士證書
民國96年 史亞民先生通過記帳士考試,取得記帳士證書
民國99年 宏興會計事務所遷移地址至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166號3樓
民國99年 成立『巨竑記帳士事務所,並且加入桃園記帳士公會
民國101年 史亞凡會計師通過會計師考試,取得會計師證書
民國107年 『巨竑記帳士事務所更名為『宏興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每周最新稅務消息:

父母替子女清償信用卡費,應留意贈與稅課稅規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父母以自己資金無償為子女清償信用卡費,如償還金額加計當年度其他贈與財產價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應依法課徵贈與稅。
       該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以贈與論。信用卡消費產生之應付信用卡費屬於持卡人之個人債務,如父母無償代子女償還,核屬父母無償承擔子女信用卡債務,該代償之信用卡費金額應以贈與論,併入父母當年度贈與總額中計算,課徵贈與稅。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114年間自其銀行帳戶提領存款代為償還兒子乙君積欠銀行之信用卡費500萬元,未辦理贈與稅申報,經該局查得,通知依限補申報,惟甲君逾期仍未申報,乃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就該代償信用卡費金額500萬元(甲君當年度無其他贈與),補徵甲君應繳贈與稅額25.6萬元〔(50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10%〕,並處罰鍰。
       該局提醒,父母出資代子女償還積欠之各項貸款或債務時,如加計當年度其他贈與財產價值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相關稅務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所轄國稅局洽詢。

服務範圍:
桃園會計記帳、中壢會計記帳、平鎮會計記帳、新屋會計記帳、楊梅會計記帳、觀音會計記帳、龍潭會計記帳、台北市會計記帳、新北市會計記帳、新竹會計記帳、台中市會計記帳

服務項目:
稅務諮詢、稅務申報、會計服務、記帳服務、公司設立、行號設立、工廠登記、其他登記、特許送件、商標送件、進出口卡、投審會等

宏興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會計師:史亞凡   LINEID:
nisi
shih
記帳士:史亞民   LINEID:shihyamin

記帳士:
李美珠   LINEID:h4922033
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166號3樓  
電話:
(03)4922033、(03)4915479  
傳真:
(03)4922094
  
E-MAIL:h4922033@hotmail.com